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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能主张二倍工资吗?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2 字体【 】 浏览次数:

二倍工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在办案实践中经常碰到的一个话题,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能否获得支持,在此谈一谈有关看法: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概念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具备有效条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劳动合同的有效需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主体合格,主要是指不能用童工;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主要是指不能欺诈、胁迫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三是内容合法,主要是指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四是形式合法,要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对构成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宽泛的规定。该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应否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

在实务中,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无效不同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第二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三、支持的观点

我们更多倾向于第一种观点,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但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以及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无效与无书面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不能等同于未订立劳动合同,不能否认订立过劳动合同的事实。合同无效,无效的前提是有一个合同,只是已订立的合同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国家法律对其予以否定性的评价。《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系对故意不订立合同行为的惩罚,不能扩张适用。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所以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无书面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事实状态,各有不同的要件事实和不同的法律后果。在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对于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仲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