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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下面,我就市人社部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及我市新近出台的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作一新闻发布。
一、推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政策实施情况
受国际国内较为严峻的宏观环境影响,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企业人工成本上涨、税费负担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自今年5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等“1+5X”文件精神,找准定位,精准施策,积极融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管齐下助推企业降本增效,惠企稳企暖企,提升盈利能力,助力企业轻前进。截止到今年8月末,全市已为1038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3636.22万元,通过降低三项社保费率,共为全市2.4万家企业减轻负担1.41亿元。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政策集成再发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降成本”不仅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转型发展的内在需要。2015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镇江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关于市区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打出了一套社保减负政策“组合拳”,企业减负降本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企业普遍反映,政府这轮“降成本”系列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切实能够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效降低用工成本,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发展活力和盈利水平。
二是阶段性适当降费,降低企业缴费成本。从今年1月1月起,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2%统一按1.5%执行,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按0.5%执行。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企业工伤保险平均基准费率由平均1.6%下降至1.17%,下降幅度达21.25%,降幅居全省之首,仅以上三项社保降费率,今年1-8月,共为全市企业减轻负担1.41亿元,预计全年共为企业减负2.1亿。与此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认定允许其在6个月内暂缓缴纳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并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以放水养鱼,使企业腾挪出资金优先用于发展生产,预计今年市区困难企业仅养老保险就可缓缴3000多万元。
三是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企业稳岗成本。扩大稳岗政策补贴范围,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原来的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截止目前,全市已为1038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3636.22万元,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同时,对按规定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在岗提升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给予企业为招用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今年1-8月,全市完成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3.33万人,每万人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712人。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今年在全行业不景气、订单减少的情况下,坚持走科技创新、差异化错位发展道路,努力稳定员工队伍,6月份成为全市第一批获得稳岗补贴的企业,获补53.13万元。企业负责人十分感慨,称其是:“雪中送炭,在炎热的夏天,政府为企业带来清凉,心里头感到温暖。”
四是招才引智助力,减轻企业招工成本。针对近年来日益加剧的招工难、用工贵难题,市人社局深入实施“金山英才”、新兴产业紧缺型基础人才引进培养行动、万名技能人才培育工程、驻镇高校毕业生“留镇”等计划,全方位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驻镇高校进企业”新兴产业项目与人才对接洽谈会、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产业人才交流会等公益性系列招聘和对接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先后投入200多万元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帮助企业引进培养各类基础人才3.45万人,其中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53万人、高技能人才7339人,引进本科以上人才1.19万人,硕士以上研究生1354人。
五是服务创新给力,降低企业管理成本。面对持续上涨的管理成本,市人社局深化“放管服”相结合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征缴“多证合一”登记和征信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制定了第一批9项人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第二批6项 “五险统一”社保经办服务指南。积极打造“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延伸拓展社会化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上网路、少跑路。持续开展人社服务“五进五送——企业行、校园行、乡村行、社区行、百户行”活动,举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支持服务企业发展”、“人才助飞创新发展”等2场网络问政活动,将人社部门最新政策和最优服务送进企业、高校、乡村和群众家门口。
二、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8月26日,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为期两年,阶段性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缴纳5至8月份养老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逐步冲减。
2015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已先后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合计降低2.3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企业用工成本压力。此次市政府决定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根据初步测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年内将为全市2.4万家企业减少支出1.44亿元,这对于降低我市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实体经济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大家非常关心甚至可能会担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会不会影响广大参保群众的社会保险待遇。我这里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下调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待遇,这点可以让大家放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拿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来讲,它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基础养老金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三项因素,与单位缴费费率的高低没有关系,因此,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三、下一步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工作的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市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把政策落到实处,对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有关工作进行组织部署,真正把这件惠企实事办实办好。
二是具体组织落实。指导各地制定好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还要按时足额支付。统筹考虑降费率与上调退休人员待遇、保发放的平衡关系,加强降低社保费率后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和政策执行效果的分析,强化实时调度,落实配套政策,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
三是加强跟踪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政策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作好政策意见实施情况的评估、企业负担监测和企业满意度等调查工作,确保各项援企政策真正能够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