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不能则学,不知则问,耻于问人,决无长进”。为市民解决疑问是我们12333的日常工作,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其中一部分问题,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均能够顺畅的作出解答,但并不代表我们完全掌握了人社领域的业务知识,对于不了解不确定的问题,我们还是要做到多问,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多作总结,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这个月,接到了许多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有单位来电问,合同到期了,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这种情况可以以合同到期为来解除劳动合同吗?因为问题比较细,我先询问了班长,结合自己平时学的,把这个问题作了分类。合同到期的问题,首先要确定是第几次签订的合同,如果说是第一次合同到期,之后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要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说是劳动关系存续了超过一个月,这个时候单位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到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说是在一个月内,一般性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来解除。如果说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的,因为这种情况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平时的接听工作中,我们要多做总结,可以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将遇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解答,这样既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也能够确保我们的解答更加准确。高质量的接听和解答可以增加我们12333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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