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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镇江市农民工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1 字体【 】 浏览次数:

近日,镇江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镇江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镇农工办〔20171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要点》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以《镇江市服务农民工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统揽,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和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农民工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要目标

全年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名,扶持农民创业2000名,帮扶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800名,其中帮助茅山老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600名,帮扶茅山老区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500名。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覆盖率达60%以上。农民工社会融合度、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三)着力优化农民工公共服务

(四)努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四、工作举措

1.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扩大农民工就业机会。

2.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一是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创业难题。积极支持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二是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开展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支持返乡农民工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3.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按照普惠同等的原则,分类开展培训。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一次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的机会;有创业愿望且具备条件的农民工都有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和创业提升培训的机会。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要是两项任务,一是完善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工资单独列支、银行定期代发工资等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二是推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5.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范围,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化参保缴费手续,支持参保农民工稳定参保、持续缴费。

6.强化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落实农民工岗前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力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7.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完善两个平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畅通一个通道: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强化两项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和专项检查工作。完善新形势下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长效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

8.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是依托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在农民工输入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以创建省级示范为引领,提升我市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拓展服务渠道,规范服务流程,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9.积极推动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按照《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保证外来务工子女零门槛、零拒绝就近入学。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全面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受教育权利。

10.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监督检查。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对在本市范围内居住满2个月的,可以同等享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并做好建卡登记工作。

11.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公益艺术培训联盟等公益性组织的积极性,开展面向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文化惠民活动。举办慰问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示范性文艺演出和艺术培训。开展“文化暖心点亮生活、关爱特殊群体”为主题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12.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救助保护机制,有效遏制极端事件发生。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农村“三留守”能力。引导企事业单位和驻镇高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常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教师志愿导学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和学业辅导。

五、工作保障

一是提高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总体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工作督察,创新督察方式,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

二是加强农民工统计和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基础监测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加强调查数据的推算、分析、研究工作,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深入宣传新形势下党和政府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积极宣传农民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民工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舆论氛围。

 

(就业处、就业中心)